德国AKS电源科技公司创立于1970年,总部位于德国卢森堡,,是一家研发、制造环保型、工业型蓄电池及ups电源,在德国理工学院技术研究中心的技术支持下,拥有当今世界的胶体蓄电池和环保铅酸电池生产工艺及技术,为工业、电力、能源、通信、轨道交通等提供高可靠、绿色环保的电力能源**。
奥克松蓄电池维护标准中所罗列的常规的蓄电池维护规程将必需像以往一样予以注重。
1、 初充电 新的蓄电池在托付运用前,为完好抵达荷电状态所中止的次充电。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中止。
2 、恒流充电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 、均衡充电 为补偿蓄电池在运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则的范围内而中止的充电。
4 、恒流限压充电 先以恒流方式中止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恒流充电,至到充电终了。
5 、浮充电 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不断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正常运转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6 、补充充电 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以致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中止的充电。
7 、恒流放电 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不断坚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则的终止电压为止。
8 、容量实验(蓄电池)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则的恒定电流中止充电,将蓄电池充溢容量后,按规则的恒定电流中止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中止容量计算: C=Ift(Ah) 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间,h。
9、 核对性放电 在正常运转中的蓄电池组,为了检验其理论容量,将蓄电池组脱离运转,以规则的放电电流中止恒流放电,只需其中的一个单体蓄电池放到了规则的终止电压,应中止放电。按3.8条计算蓄电池组的理论容量.
10 、稳流精度 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20%~额定值的任一数值,充电电压在规则的调整范围内变化时,其稳流精度按以下公式计算:δI= IM-IZ ×
式中δI —稳流精度;
IM —输出电活动摇限值;IZ —输出电流整定值
11、 稳定精度 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围内变化,负荷电流在0~额定值变化时,直流输出电压在调整范围内的任一数值时其稳压精度按以下公式计算:δU= UM-UZ ×式中δU —稳压精度; UM —输出电压动摇限值;UZ —输出电压整定值。
12、 纹波系数 充电装置输出的直流电压中,脉动量峰值与谷值之差的一半,与直流输出电压平均值之比。按以下公式计算:δ= Uf-Ug × 式中δU —纹波系数; Uf —直流电压中脉动峰值;Ug —直流电压中脉动谷值;Up —直流电压平均值。
13、 效率 充电装置的交流额定输入功率与直流输出功率之比。按以下公式计算:η= WD ×式中 η —效率; WD —直流输出功率;WA —交流输入功率。
14、“三遥”功用 遥信功用、遥测功用、遥控功用的简称。
15 、均流及均流不平衡度 采用同型号同参数的高频开关电源模块整流器,以(N+1)或(N+2)多块并联方式运转,为使每一个模块都能均匀地承担总的负荷电流,称为均流。模块间负荷电流的差异,叫均流不平衡度。按以下公式计算:β= I-IP × 式中β —均流不平衡; I —实测模块输出电流的限值; IP —N个工作模块输出电流的平均值;IN —模块的额定电流值。
16 、电磁兼容 设备或系统在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并不对环境中的任何事物产生不允许的电磁骚扰的才干。、
17、 严酷等级 在抗扰性实验中规则的影响电磁量值。
18 、共模电压 在每一导体和所规则的参照点之间(常常是大地或机架)呈现的相量电压的平均值。
19 、差模电压 在规则的一组有效导体中恣意两导体之间的电压。
20 、蓄电池容量符号 C5—5h率额定容量,Ah;C10_10h率额定容量,Ah。
21、放电电流符号 I5—5h率放电电流,数值C5/5,A;I10—10h率放电电流,数值C10/10,A。
蓄电池安装:
1. 安装前,必须检查电池型号,数量,连接线与所用型号是否相符,若有偏差请尽早与我公司联系。
2. 转矩扳手、扳子等的金属工具,请用塑料胶带进行绝缘处理后使用,以防止由于短路发生烫伤、蓄电池的破损和起*炸等情况。
3. 连接时,请注意性正确,将螺栓拧紧,保证接触良好,但不要用力过猛,以免损伤端子,造成漏液。
4. 不能将不同厂家,不同容量,不同性能的电池安装在一起使用。新旧电池不能混用;不同批次电池混用应限制在一个月内;在使用之前必须检查电池的开路电压,若 12V 电池电压 12.40V, 6V 电池电压 6.20V 或2V 电池电压 2.0V 时,应先对电池进行充电,充电电压参照均衡充电方法。
5. 安装末端连接件和导通电池前,应检查电池系统的总电压及正负电的连接以保证安装正确。
6. 保护电池避免受到强烈震动或撞击。
7. 在设备上安装时,应使电池远离发热源(如变压器),电池应正立放置在尽可能低的地方,建议留有通风孔保持足够的通风。
8. 电池可能会产生可燃气体,电池安装时须远离可产生火花的设备(如开关、保险)。
9. 在将电池接入充电器或负载时,必须关闭回路开关,将电池的正与充电器或负载的正连接,电池的负与充电器或负载的负连接。温馨提示客户:不能将新旧蓄电池混合使用;不能在密封容器中使用蓄电池;蓄电池应有完整的履历表,内容包括出厂日期,安装日期、运行情况记录等;定期(每年一次)检查连接线是否松动,如果有松动现象,应加以紧固;定期(每三个月一次)用柔软织物擦拭蓄电池,使蓄电池保持干净;不得使用**溶剂清洁蓄电池。
蓄电池售后服务;
注意:
一、 本公司提供的售后服务方式
1. 包换服务:包换期内的产品,若出现确因厂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用户可以到经销商处换新(外观损坏,作保修处理)。
2. 保修服务:保修期内的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用户可到当地售后服务中心享受保修服务;当地无售后服务中心,用户可委托经销商进行保修服务。
3. 维修服务:维修期内的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用户可以到当地售后服务中心或委托经销商要求维修服务。
二、 用户自购买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
1. 整机三个月内包换,一年内保修,三年内有限维修。
2. 部件损坏保修两年。
1. 购买日以购货发票日期为准(无购货发票以生产日期为准)。
2. 无条形码、序列号产品本公司不承担售后服务义务。
3. 质量问题不包括用户个人对音质、音色等的主观异议。
4. 包换、保修服务只限于一般使用下有效:一切人为损坏(例如用户自行拆机、进行不适当的连接使用、接入不适当电压的电源、未依说明书使用等)、因运输及其他意外而造成之损坏、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非经本公司认可之维修和改装等均不在包换、保修范围内;维修服务适当收费。
5. 对已停产型号产品的服务本公司仅做功能性修复(外观可能与原产品有异)
6. 保修服务不包括外壳、说明书、包装
三、要求服务时请携带保修卡及购机发票正本。请妥善保存保修卡及购机发票。保修卡不得涂改,否则作废。
四、使用本公司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产品的使用说明书。